藥物過敏了!注意疹破痛紅腫燒6症狀
是藥三分毒,藥物本身含有藥性和毒性成分,雖然能夠治病,卻也要慎防可能隱藏的副作用!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,藥物過敏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,也可能在2-3個月才出現,嚴重可能導致死亡,民眾若發現"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"的過敏症狀,應有所警覺,立即回診處方醫師。
藥物過敏
是指服用、塗抹或注射藥物後,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,其發生幾乎無法預期,可能與個人體質、疾病或藥物特性有關,絕大多數是輕微症狀,如皮膚癢、紅疹,極少數可能出現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如史蒂文生氏-強生症候群,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。
(*認識藥物過敏http://gong5887903.pixnet.net/blog/post/63880408)
案例
一名50歲男子因為下背、關節等處疼痛,找了非類固醇類的消炎止痛藥來吃,連吃2週後,陸續出現嘴破、喉嚨痛等類似感冒症狀;接著又冒紅疹、小便疼痛,甚至全身破皮潰爛,緊急就醫住院,才知道是藥物過敏引發"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",住院2週才從鬼門關拉回來。
收治男子的台大醫院皮膚部醫師朱家瑜表示,藥物過敏是指服用、塗抹或注射藥物後,身體出現免疫性的抗拒反應,其發生幾乎無法預期,可能與個人體質、疾病、或藥物特性有關,大多數是輕微症狀,如皮膚癢、紅疹等,極少數可能出現嚴重皮膚不良反應,如史蒂文生氏-強生症候群等,甚而導致死亡的嚴重案例。
痛風、癲癇和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是國內常見誘發藥物過敏的3大殺手,民眾在服用某些含Allopurinol成分治療痛風藥品、Carbamazepine等抗癲癇藥品時,若出現以上症狀,就要盡快就醫。一旦延誤就醫,引發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、毒性表皮溶解症等嚴重反應,死亡率可達10-30%。
食藥署表示
我國藥害救濟給付最主要的不良反應為嚴重藥物過敏反應,由於無法預期,且病人常常忽視初期症狀,未即時處置,導致嚴重藥害的發生。
用藥民眾若能定時檢視藥物過敏早期症狀,對"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"等6個藥物過敏常見前兆症狀提高警覺,有助降低藥物過敏的嚴重性。
6大藥物過敏早期症狀:
1.疹:皮膚紅疹、搔癢或水泡。
2.破:口腔潰瘍。
3.痛:喉嚨痛。
4.紅:眼睛不適(紅腫、灼熱)。
5.腫:眼睛、嘴唇腫。
6.燒:發燒。
曾經藥物過敏,善用紀錄卡
有藥物過敏史的民眾,也可以請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於健保IC卡並上傳健保署供查詢,或適度運用"藥物過敏紀錄卡",將藥物過敏史紀錄於該卡,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,就醫時主動告知處方醫師,領藥時再請藥師幫忙核對,以免誤用過敏藥物。
需注意的是,使用降尿酸藥、抗癲癇藥等處方藥物時,藥物過敏的風險較高,民眾和醫療人員都要格外留意,若出現"疹破痛紅腫燒"6大症狀,別僅以為是上呼吸道感染或一般過敏症狀,應考慮是否為服用藥品後發生之不良反應。(摘自中華日報、台灣醒報、華人健康網20160217)
避免嚴重藥害,從警覺藥物過敏6大症狀開始
我國藥害救濟給付最主要的不良反應為嚴重藥物過敏反應,由於無法預期,且病人常常忽視初期症狀,未即時處置,導致嚴重藥害之發生。
食品藥物管理署(簡稱:食藥署)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曾推出"用藥過敏紀錄卡",方便民眾紀錄藥物過敏史,近期更推出"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"及"藥物過敏6大症狀海報",透過醫療機構提醒民眾對於"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"等6大藥物過敏初期症狀之瞭解與警覺。
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:
用藥時,定時檢視"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",自我檢視是否出現藥物過敏常見六大前兆症狀,包括:
1.「疹」--皮膚紅疹、搔癢或水泡;2.「破」--口腔潰瘍;3.「痛」--喉嚨痛;4.「紅」--眼睛不適(紅腫、灼熱);5.「腫」--眼睛、嘴唇腫;6.「燒」--發燒。
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,也可能2-3個月才出現。倘出現時,應立即回診處方醫師。
用藥過敏紀錄卡:
有藥物過敏史的民眾,除了可請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於健保IC卡並上傳健保署供查詢外,還可適度運用"藥物過敏紀錄卡",將藥物過敏史紀錄於該卡,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,就醫時主動告知處方醫師,領藥時再請藥師幫忙核對,以免誤用過敏藥物。
食藥署同時提醒醫療人員,處方藥品前應主動詢問病人之過敏史,對於處方降尿酸藥、抗癲癇藥等較高風險的藥品時,讓病人瞭解藥物過敏之可能症狀;如病人使用藥品後出現前述症狀時,切勿僅以為是上呼吸道感染或一般過敏症狀,並考慮是否為服用藥品後發生之不良反應,宜考慮立即停藥並採取適當處置,以降低藥物過敏之嚴重度。(摘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201602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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